就说说我遇到过的几件事
第一件,去年有个医保局(工作单位登记的也是医保局)的在我们这住院,当时抗生素的报销政策是有药敏结果显示敏感或者重症肺炎,她一个很普通的肺炎,完全不是重症,药敏结果也没出(药敏结果很慢)要求点抗生素,我们说按医保政策只能自费,她说她就是医保局的,她怎么不知道有这个政策,我们把文件(有文件下发到群里,因为之前医保局拿这个事扣过我们钱,所以什么药能报销有个非常明确的附件表格)拿出来给她看了,她没说话。结算的时候她没结算(我们可以当天结算),不知道是不是去运作什么了,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还有第二件事。
第二件还是抗生素,这回是个光脚不怕穿鞋的,也是不符合抗生素报销标准,她家属结算完,直接拿着账单去医保局闹,医保局给赔钱了,对,按报销比例把钱给他了,虽然他明确不符合医保局规定的医保报销标准。她第二次入院的时候,她家属,一个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大汉,得意洋洋的说这件事,说这次如果不给报销,他还要去医保局闹。
所以,你们医保局有原则吗?说话谁信啊?
编辑于 2024-04-12 17:38・IP 属地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