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女生退房租遭辱骂后喝农药自杀,二审判房东赔偿 19 万元,这一判决是否合理?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西安大三女生程橙(化名)的生命定格在20岁。两年多前,她因退房租被房东辱骂挖苦、继而喝农药自杀。女孩父母以侵权将七旬房东告上法庭,法院强调“人无德不立”,判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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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内敛哈士奇 - 16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恋爱中50万是正常往来,法律不管道德的事。喝农药自杀获赔19万,人无德不立。总之一句话,道德不道德,法律说了算。
哦,还有个共同点,这两个涉及对象都是女性,判决结果都对她们有利
编辑于 2024-07-04 19:37・IP 属地福建查看全文>>
古神冰 - 2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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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命 - 0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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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元 - 96 个点赞 👍
别扯什么契约精神,若描述属实,这明明是房东违约。
双方约定,“在租赁期内,乙方(房客)中途擅自退租,应按合同约定的一个月租金向甲方(房东)支付违约金,押金不退”。
……
当时,是他和妻子,以及程橙和她的叔叔4人一起打扫的房间,打扫干净后给房东退了房子,房东任某某当时并没提出问题,只说押金回头扣完水电费后返还。简单来说,尽管合同有约定不退押金,但房东后来又作出了退押金的意思表示,应视为对原合同押金条款的变更。
我遇到过类似的事,很理解这个女生的心情。
前段时间提前退租,合同约定了提前退租押金不退,但我此前没租过房没留意这个条款,且房东也很爽快地答应了搬完东西就退押金,没想到事后房东又反悔了,坚持要按合同办事。
好在我有通话录音,后来通过诉讼手段拿回了一半押金,但这个过程是很恶心人的,这个言而无信的狗房东在法院当着法官的面说他一把年纪了没皮没脸就是要拖着我,隔应死我了。
至于为什么只拿回了一半押金,因为这个狗房东说他一定会申请二审,还要去我单位闹事,反正他的时间不值钱,就是要恶心我,法官劝我看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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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钩船长 - 50 个点赞 👍
这租房合同明显就是霸王条款啊,别扯啥版本 t0 搞对立了。
我住过三个城市,十几个地方,一般押金都是一个月房租,这押金 3000,已经 1.5 倍房租了远超行业标准,再加上退租赔偿一个月房租 1900,相当于违约要赔 4900,这明显不合理啊。按照正常租房来说,临时退租赔偿就是一个月租金的押金,也就是 1900。这房东也太黑了。
至于按合同办事,没毛病,但是,这种反直觉、反常理的霸王条款,人人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吗??
也别骂版本 t0,这种房东,确实欠教训。
编辑于 2024-07-04 18:32・IP 属地湖北查看全文>>
Luke - 36 个点赞 👍
我看到这件事的第一反应就是,胖猫的事和这件事很像,都是在某种关系中的一方自杀了,而在法律上,另一方没有责任。
为何有关部门给出的回答是,胖猫这件事中谭竹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而该案例中的房东需要承担民事赔偿呢?
造成这种不同的原因值得我们思考,造成的反应,也值得有关部门思考。
从两个方面来说吧。
第一,法律体现了人民意志。
第二,管的太多总要惹人怨。
什么叫法律体现人民意志,这玩意听起来很空就跟背课本一样,那你抛开其他想一想,假如这事情从户籍人口中随机抽100个人投票,房东有没有责任,投出来的结果会是什么?
当然是有责任。
不管你怎么分析事情经过,说房东没有违反合同之类的话,你也不得不承认,中国传统观点导致目前的群众投票的结果一定是房东应该承担责任,也就是所谓的“死者为大”。
所以你从这方面看,法院判的是对的。
我在这事情刚出的时候,就写过回答,说房东无责,那个回答当初好像是排序第一,现在还是不是不清楚,其实也能看出来在知乎用户眼里,房东的责任是不大的。
但你从实际出发,你就不得不承认,在传统观念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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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辰 - 69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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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PE - 64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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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苑之星 - 60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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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华润万家 - 553 个点赞 👍
她自己违约被房东骂几句然后就没了,然后房东就要赔10多万。那怎么肥猫死之前被谭竹骗了几十万,怎么谭竹不仅不用赔钱,只需要从肥猫拿的钱里面退一部分就可以了。
这么双标,有什么资格在此事件判决房东说“人无德而不立”?
发布于 2024-07-05 16:05・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步行骑士 - 51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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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 - 421 个点赞 👍
这个事,虽然感情上我理解女生的绝望。
但道理上不支持法院的判罚,因为我们绝不能让“自杀就能惩罚他人”成为一个社会的共识,这太可怕了。如果判房东败诉并对死亡结果有惩罚性赔款,那么就意味着女生喝农药完完全全达到了她的目的,那么以后类似的事情还会有人倾向于一气之下自杀换个道歉,请冷静下来问一下自己,你们真的认为这种自陷风险惩罚他人的行为是正确的吗?
女生明确对房东说“你不要刺激我了,我死了你也要负责”,说明她非常清楚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是想用自己的死来让对方受到惩罚,这种行为不该也不能被鼓励。
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你自杀前应该充分认识到,你自不自杀与对方有没有过错之间没有直接联系,更不应该直接影响对方的判罚。你想达到目的可以去收集证据咨询律师,但自杀终究是个人行为。记住自杀永远只能威胁到在乎你的人,如果法律强行让非亲非故的人也能被自杀威胁到,这个社会很快就会变得非常畸形。自杀,永远只会亲者痛仇者快。
有人说房东鼓动了女生自杀,但在我印象中,除非你已经站在楼顶,房东明知你有精神疾病这时还在怂恿你赶紧跳,并被很多人看到,这或许还有被称之为“直接因果关系”的讨论空间。否则,自杀仍然是你理性决策的结果,自己应该为此负责。只要被害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杀都属于被害人自陷风险的行为,对方不必为死亡承担责任。不然,如果我去发个微博说“看到此文的人都赶紧去死”,这难道也算故意杀人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未遂?如果当天刚好有人自杀,那我算故意杀人的既遂咯?
法院可以判房东立即按合约退回应退押金,可以判房东为自己的私下辱骂行为道歉,可以让律师去协商人道主义赔偿,甚至在合理金额内做精神损失赔偿,这些都是合理的。但法院直接以“人无德不立”这种可笑的道德理由做惩罚性赔偿,判罚的金额19万,显然远超出了精神赔偿和履约赔偿加诉讼费的范围,意味着房东要为女生的死负责,虽是民责,但这还是在和稀泥。我认为房东应为无端违约和人身攻击负责,但不应为女生死亡的结果负责。
(有人说是女生违约,我也没仔细看到底谁违约,也不重要)
事实不应该被“以死明志”的行为干扰,遇到不公应该鼓励受害人拿起法律的武器,即使需要震慑加害人也应让法律去做,这才叫做法治。
编辑于 2024-07-05 11:52・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test1234 - 32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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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9 - 301 个点赞 👍
民法中特别强调“公序良俗”,房东肆意辱骂女生,并且在女生提醒过房东自己当前心态不佳可能会因辱骂而自杀的前提下,房东的辱骂与女生的死虽然不是因果关系,但是有密切关系,房东不可能不担民事责任。
二审维持原判已经说明问题,赔偿金合理合法。
我对一些法盲的狂欢没什么意见,我有意见的是不应该特意将法盲的带节奏或误导性的回答推到前列,这虽然能增加流量,但只短期利益,长远来看,这种做法对知乎的损害会更大,与回形针无异。
发布于 2024-07-04 17:44・IP 属地河北查看全文>>
王子良 - 301 个点赞 👍
这个房东私德有亏,但法院因为“人无德不立”而判赔偿这也太不法制了
另外,根据这几年各类案件的判决以及舆情合理推测:如果这是个大三的小伙子,法院肯定不会这么判,网友也肯定会少很多同情和惋惜
发布于 2024-07-04 15:42・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我想做个暖男 - 240 个点赞 👍
这时候又有公序良俗了,胖猫事件又只讲法律?这么灵活的吗?
是不是只有男性遇到不公待遇时候,只看法律?
格式化受害人三部手机的时候,连法律都不讲了?
编辑于 2024-07-09 08:31・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淳朴的歌谭市民 - 22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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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猫咪 - 176 个点赞 👍
女生多次表明自己有精神问题受不了刺激,房东多次表明女生去死就道歉退钱,多次辱骂女生,房东本来就有教唆病患自杀的行为,赔偿是应该的,19万元这个数字应该也是法院根据法律法规指定的,没什么问题
发布于 2024-07-04 15:34・IP 属地辽宁查看全文>>
killlori - 17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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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加仑宇宙 - 17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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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 - 16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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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shing - 15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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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 - 131 个点赞 👍
不是所有业主都是坏的,也不是所有租客都是好人。
但租客终究是弱势群体。
以前媒体不发达的时候,碰到恶心的业主,在被刁难后,想要发声是非常困难的。租客通常都只能自认倒霉。
就像不久前的“提灯定损”事件,业主和管理部门基本是穿一条裤子的,你能怎么样?
要不是网络曝光后上了热搜,这事也一样会不了了之。
业主有没有素质,拿不拿租户当人看,才是重点。
还是那句话,不是所有业主都是坏人,但是遇到坏业主那是真倒霉!
不可否认,事件中的女生,情商是挺低的。用自己的生命去处罚别人,就跟被班主任骂完跳楼的学生一样脆弱。
讨论这件事,我认为,房东应该被处罚,而且应该受到重罚。
因为,当时的合同约定:“在租赁期内,乙方(房客)中途擅自退租,应按合同约定的一个月租金向甲方(房东)支付违约金,押金不退。”
其后双方的补充条款也约定:“合同期内,如乙方想要转租,需要提前和房东协商,如经过房东同意,乙方可转租,转租成功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以及剩余房租。”
也就是说,当时女生提出退租,如果房东答应,则退回押金及剩余房租。如果房东不接受,女生还擅自退租,那押金不退。
本来房东不同意,这事就了了。
但是,在合同期内,租金也给过。房东就擅自将女生的东西清出房子,租给第三方。女生完全不知情,回来后进不了房子。
这不是房东违约吗?
很明显,这种事绝对不是第一次干。没被看到的,估计干得更多。
不是老人就不是坏人,只是坏人变老了而已!
当时的回答,有兴趣可以了解一下
编辑于 2024-07-04 16:31・IP 属地广东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Paul哥的地产观 - 99 个点赞 👍
和胖猫一比,没有法律角度可以解读。
女租客坚持违约有错在先,骂人在先,随后自杀,依照合同扣押金的房东被判赔偿19万。
谭竹欺骗胖猫以各种理由要走50万,期间羞辱攻击胖猫,以虚假理由欺骗要钱,号称存钱其实到手没,结婚实际上要到钱就想惹事分手,曾经几度提分手时候PUA和羞辱胖猫。最后一次确定分手后,还想办法花言巧语要求胖猫接管亏损的,谭竹独自一人经营的花店,可以说无耻至极直接导致胖猫自杀。
胖猫自杀后,警方混淆是非,不提胖猫给谭竹的巨额财产去向,在50万逆差下纠结一个共管账户的7万顺差和几千块利息。警方将人死了与家人的和解款算作恋爱往来款,发声时以“泄露隐私”为由,下场攻击被害人家属,央视新闻亲自造谣胖猫姐姐“造谣”(随后被网友截图施压后修改标题改为“引导网暴”。央视新闻引导网暴按到别人头上,用央视的名字给自己背书),引导手下媒体网暴胖猫家人,全网封杀发声账号并网暴受害者。胖猫人死了,家里人在被警方和媒体,用整个国家的宣传力量折磨。警方还贴心地最后格式化了受害人的手机,彻底毁灭了所有证据,受害人再无维权可能。
你说这是法治社会我都想笑。
当年墙上的被遗忘的大字格外鲜红
永远不要忘记阶级斗争
编辑于 2024-07-16 17:32・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湫兮如风 - 81 个点赞 👍
谭竹pua胖猫导致胖猫最终自杀,官方认定自由恋爱一分钱不用赔。
这大爷嘴巴是臭,但说的几句话也算不得多恶劣,毕竟是女的先骂他的,最后却要赔19万。
果然性别一调换,司法也可以灵活操纵了...
最后,我也租房子,提前退租就是可以不退押金,当然你要真困难客客气气找我商量我最后也能给你退,但这并不代表我就该给你退。否则合同约定违约条款收押金干什么?
最后有个事实我觉得很多认为该退押金的人都在刻意回避:
到底退租后的房子是房东租出去的还是死者租出去的,这件事到现在如果还没说清楚的话,那基本上就可以认定是房东租出去的了。
那还退个毛的押金...
编辑于 2024-07-05 17:24・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久世英雄 - 8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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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耳朵贼 - 79 个点赞 👍
女方违约,房东根据合同不退押金
有错吗?
女方不愿意根据合同来,没有契约精神,而且还先骂人
房东骂回去
有错吗?
女的自己精神有问题,自杀了
房东就要赔钱?
你法我笑
编辑于 2024-07-11 08:07・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碳烧椰果 - 7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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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命 - 73 个点赞 👍
法院判错了,判决依据竟然是“人无德不立”,而不是任何真正的法条
长此以往,主观对于德行的判断,将大于客观法律的效益,法律将形同虚设,冤冤相报将变得合法,越来越的犯罪分子,也会打着对方“无德”的旗号私设公堂
房东没有违法,该女子纯粹是自杀,法院竟然做出如此错判实在让人心寒
编辑于 2024-07-04 14:58・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hen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