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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睿|旁听大同案,18页鉴定报告与关进拘留所的家属

郭睿 刑辩中坚
2024-09-05
7月24日中午一点到达大同南站,大同天气凉爽,一扫北京的闷热,精神一振。赶上了下午的庭审,看到42位被告人,心情又变得沉重。
这个案件单一罪名为合同诈骗,经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大同市公安局于2021年7月立案侦查,大同市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5月开始审查起诉,并于2022年8月4日向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大同中院于2023年5月、2023年8月两次开庭审理。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刑事拘留70多人,后42人被起诉,现12人在押,其余分批取保候审。
旁听中了解的公诉机关指控逻辑为,在2013至2015年间,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储粮)下属系列公司与辽宁锦州宝瑞商贸有限公司等五家涉案公司,签署《中储粮粮食采购合同》,代中储粮收购贸易玉米。后又签订《仓储设施租赁合同》、《劳务承包协议》等,执行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储制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涉案公司和被告人未按照国家临储粮政策收购玉米,而是将前述贸易玉米划转为临储玉米,即“先收后转”,通过虚假销售的形式将粮款转回中储粮公司。
检方还指控,各被告单位编造移库记录但实际未移库,造成亏库,即仓储亏空,以及通过“私自售卖”,骗取中储粮公司各项费用补贴,因此公诉机关指控5家涉案公司及42位被告人构成合同诈骗罪等,涉案金额超9亿元。
对于上述指控,被告人均不认可:“先收后转”是按照中储粮下属公司要求执行,从来不存在亏库。
查资料发现,临储玉米是具有时代特点的政策,实行于2008年,废止于2016年,国家为保障农民的种植收益以及粮食的稳定供应,每年在玉米播种前公布最低收购价政策,当市场价低于最低价时,由国家指定的粮食企业以最低价进行收购。到2015年,国内玉米阶段性过剩特征明显。库存高企、财政负担加剧,国内外价差较大,不利于生产稳定发展、市场平稳运行和农民持续增收。故,2016年该政策取消。
庭审在大同中院二楼的大法庭,类似礼堂。目测可容纳数百人,穹顶极高。庭内四十位被告被带入法庭,两位被告人因健康原因,远程连线。旁听席上的多位亲属高高举起双手,向亲人打招呼,家属的神色,哀愁与愤怒交织,焦虑与坦然并存。
旁听赶上了法庭调查环节中硬核一幕,对司法会计鉴定意见质证。本以为是最戏剧性的场景,但是纵观整个庭审,却让人无法预测未来会发生什么。

(大同中院外的蓝天)

学者作证



7月24日下午庭审的重头戏,为有专门知识的证人出庭作证,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会计研究中心的张苏彤教授出庭。
张教授说,来到法庭,是对鉴定意见发表专家质证意见,本来很希望鉴定人在这里,自己准备了20多个质询的问题,现在鉴定人不出庭,很遗憾。
前一日,也即7月23日,经法院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北京中数智能会计师事务所答复,两位鉴定人黄开松和高春勇分别因患糖尿病和退休而无法出庭,该事务所委托行某强出庭接受发问,但行某强却并非在鉴定报告上签字的鉴定人,也并非中数智能的注册会计师,其身份被辩护人当场质疑,慌乱中离开法庭,被合议庭宣布不具有出庭资格。
张教授说自己之前也跟签字的两位注册会计师打过交道,“黄开松以前做过虚假鉴定,所以不敢来”。公诉人称这是主观判断,“不敢来”这种话,证人这么说不合适。辩护律师刘长回应,专家证人当然可以做自己的判断,法庭是否采信是法庭的事。
张苏彤教授继续发表质证意见,提出六大问题,机构鉴定人数不达标;违规超范围鉴定;多数依据笔录形成鉴定意见;“以鉴代判”,越权就本案涉及法律问题妄下断言;在鉴定程序与方法方面存在问题;在形式要件方面存在问题,等等。
“专家证人表示,本案鉴定机构在鉴定期间,鉴定人数未达到法定最低人数,经查,鉴定机构只有两名注册会计师,全世界最小的会计师事务所...用全世界最小的会计师事务所,鉴定了一个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能是多年以来被告人人数最多的一个案件...以小博大。”
张教授举例自己去年在新疆一个案件当庭作证,与黄开松对质,“黄开松什么都不敢说,瑟瑟发抖,”辩护席和被告席上,一片笑声。
专家证人继续说,关于司法鉴定报告,法律规定最少三人参与,二人鉴定,一人复核,本案只有鉴定,无复核。用四个字总结该报告,“一无是处”,“绝好的反面教材”。
机构超范围鉴定,五家涉案公司被指控的罪名,绝非中数智能所能解决的问题,中数智能“无知者无畏”,如何得知涉案公司存在重复过磅等问题,多数依据笔录,“检材不够,讯问笔录凑”。建立在不可靠的材料基础上的结论,“极不稳定,极不专业,万一被告人在法庭上翻供呢?”
同时,报告大量使用虚构、套取、诈骗等词语,具有“明显倾向性,违反了客观、公正、中立原则”。司法鉴定报告一定是使用中性词汇,不会以鉴代判。并且,该报告没有追踪9.64亿元资金流向,存在多重“黑箱操作”。
张苏彤指出,涉案数额高低,是不允许测算的,涉案金额计算方法应该是科学的,数额是唯一的,而非像该报告中出现两种数字,在1.1亿和8500万中,选一个低的,这是不能接受的,不具有科学性和唯一性。
他总结,该鉴定报告不具有证据能力,无法达到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的刑事诉讼证据的证明标准。
申请专家证人出庭的辩方发问。辩护人高森律师提问,如果签字的鉴定人,没有实际参与鉴定,会不会对报告效果产生影响。张苏彤回答,会,鉴定要有亲历性。从本报告看,是黄开松和高春勇揽活儿回来,让事务所的年轻人干,他们最后签字,实际上年轻人不会做鉴定。
辩护人刘长律师发问,鉴定报告最后18页,署名的是黄开松,高春勇,您说之前在新疆办案也有他们签字的报告,本案报告中,附件一和二,只附了营业执照执照、证书,没有案件相关的明细表格等,在新疆案也是这样吗?
张苏彤回答:那个案件的报告有附表格,应该全部附上。
发问还围绕着“亏库”的认定和计算进行,张苏彤教授回答,认定亏库是非常严谨和专业的,要对存货进行盘查,现在已经过了十年。当时库存看不出来,只看账面根本看不出来,认定亏库是道听途说,只有在当时进行盘查,事后只有账面,查不出,看不出。认定亏库要要账实相符。张教授坦言,当时没有盘查,现在是无法再恢复盘查的。
接下来发问的也是本案的重点——鉴定意见中的表格使用了年平均法,张教授认为应该使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综合案情,鉴定人采用以下公式计算五家涉案公司赚取的国家临储玉米差价:赚取国家临储玉米差价=私自出售金额或亏库金额-私自出售或亏库数量*拍卖出库平均价。张老师详细解释了为什么鉴定报告中的年平均法是错的,应该用更科学的移动加权平均法。“不同标准放在同一个表格里,两个数字都是错的,选个低的,并不是有利于被告人”。
王春青的辩护人许兰亭律师发问,鉴定机构能否鉴定行为的性质,即对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作出判断。张苏彤教授回答肯定不行,鉴定人不能对法律问题妄下判断。
宋久江律师提问,聘请委托书中,委托鉴定机构要求鉴定机构对犯罪事实进行鉴定,犯罪事实是不是专门性问题。张教授回答,不是,财务问题才是专门性问题。
开庭持续到下午六点四十,审判长希望当天结束张教授的作证。因可疑车祸骨折的高森律师表示身体不适,法官让其单独提前离开。刘长律师认为好几位被告人都身患糖尿病,无法坚持这么久。家属王静(王洪亮和王洪震的姐姐)此时情绪激动,拿出随身携带的降压药,哭诉自己弟弟高血压,审判长遂宣布休庭。

(大同中院)

“我要控告鉴定人”



在7月25号上午开庭之前,审判长重申了法庭纪律,仿佛是围绕纪律产生的规训与惩罚的预演。
宋久江律师继续向张苏彤教授发问,您说司法会计鉴定只能解决会计专门性问题,什么叫会计的专门性问题?张教授回答,司法会计只能解决诉讼案件中涉及的会计专门性问题,通俗讲是用会计资料分析解决得出的金额的问题,会计数字是金额数字,解决的是金额的问题,收益额,利润额等等,而本案鉴定报告大量篇幅讲涉及的法律问题,给当事人定罪。
宋久江律师继续发问,刑法上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您是司法鉴定专家,时间中,是否遇到过司法鉴定人员被以这个罪名追诉。审判长认为该问题与本案无关,阻止张教授回答。
其他辩护人,就违规比例、计算标准、检材是否充足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发问。
宋立妍律师发问,鉴定报告有没有工作底稿,保存期限是多久,是否存在归档,档案保存的问题。张教授回答,司法鉴定一定要有工作底稿,在会计事务所保存20年以上,如果本法庭要查证鉴定意见,应该去调取底稿。宋立妍当场要求书记员记录,向法庭申请调取。
涉案鞍山嘉裕公司的辩护人许嘉祥律师发问程序问题,鉴定报告委托时间是2021年10月28号,受理也是2021年10月28号,鉴定开始的时间,也是2021年10月28日,法律对是否受理委托、审查,有无时间限制。
张教授回答,接受鉴定、委托都是同一天,说明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很草率。
被告人王洪亮发问时说,“鉴定报告说我们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说拍卖粮多少,入库价格是国家定的,拍卖价格是国家定的,法庭应该遵守法律,把鉴定人请上来,我们给国家创造效益,他咋说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这事儿我不应该问张教授,也不是张教授鉴定的”。
被告人王洪亮继续问,“他那鉴定报告出的都是虚假的,为啥还在继续审?”
庭审进行到11点钟左右,家属王静,王洪亮和王洪震的姐姐,坐在旁听席上,沉默地举起一张纸,上面写着,要求被害人出庭,要求鉴定人出庭。十几位法警见状,上前制止,王静喊,请求被害人出庭。争执拉扯中,王静倒地,女儿在一旁大哭。旁边家属告知法警王静有心脏病,请其拨打120。十几分钟后,医护人员到场,用担架将王静抬走,送至医院。
关于被害人认定以及被害人出庭,据了解,在7月22日庭审第一天就起了冲突,即,至今案件已经开庭30余天,以合同诈骗罪起诉的案件,始终没有找到被害人。
冲突后,接下来是公诉人问张苏彤教授,在去年新疆案出庭后,是否见过黄开松,张苏彤教授回答,没有。其余并未就鉴定本身的问题发问,而是提出张教授与本案辩护人都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发言带有倾向性等。
审判长重点问了鉴定方法,对于司法鉴定来说,方法是唯一的,还是可选的。张教授回答,应该讲唯一性,采用最科学,最准确的方法。
审判长追问,为什么年平均法不科学,如果没有账目等材料怎么办。张教授回答,要采用真实成交价,必须还原真实,不能有任何假定。如果检材不完整,要补充提供,如果实在找不到,应该立即中止,司法鉴定不允许在检材不完整的情况下继续鉴定。

(翻新中的大同城墙)

“大同法院不是没判过无罪”



25日下午开庭前,一位家属恳求合议庭做出公正判决,称之前检察院不作为,很担心法院顶不住政治压力,“你们是我们最后的希望”。
审判长打断其讲话,要求其不要带入情绪攻击司法人员,公诉人也是在履行职责。审判长告诉她,你可以搜一下,我们大同法院改判无罪的案子,不是没有。
开庭后被告人和辩护人坚持应该就程序问题作出结论,鉴定人经通知未出庭,对鉴定报告的证据能力,法庭应释明。
审判长称正在联系鉴定人,高森律师等辩护人表示,鉴定人能不能出庭,一个电话就能核实,不能出庭的理由,两个小时就能核实,如果拖延太久,影响法庭的公信力。
审判长坚持认为,需要鉴定机构给书面材料答复。
辩护人刘长说,合议庭说给时间核实,我们尊重。目前根据待定的情况,发表质证意见。总体观感,这个报告根本不是个鉴定意见,看不到内部的结构,没有最基本的附件,我们很少见到金额如此高的案件,仅仅18页鉴定报告,一张附表,一个附件都没有。
“我今天特别问了张教授,新疆那个鉴定也是这么做的吗?不是。哪怕是黄开松高春勇此前出具的报告,正文也有69页,附件400多页,即使这么多也在新疆被驳的体无完肤。难道我们的案子不配吗?涉案金额9亿多,才18页。”
刘长律师继续说,大同侦查机关把自己想要说的话,花钱请鉴定机构包装一下,这是伪装成鉴定意见的起诉意见书。第一次看到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让鉴定机构鉴定犯罪事实。“鉴定机构也不客气,一个真敢委托,一个真敢鉴定”。
宋久江律师说,该鉴定报告不止是一塌糊涂,还是废纸一张。刑诉法没有规定可以对经通知不出庭的鉴定人再次通知,无休止地通知。“我们理解合议庭想查清事实的善意,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合议庭不能让这么多被告人、辩护人、家属等待鉴定人做出决定。”。
邓建国律师和其他辩护人表示,该报告确实无知无畏,理应无效,不予采纳。
被告人王洪亮提出,请自己的辩护律师正式控告中数智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报告,对我栽赃陷害”,“要让他们也尝尝大同看守所的滋味儿”。
被告人王春青说,鉴定人经通知不来,浪费司法资源,是对我们权利的侵害,我们从东北被带到这里,在牢里受审,请求法庭对他们展开调查,他们在做报告的时候,是否参与了鉴定,还是只签名了,这是我们的身家性命,这是拿命换来的。王春青要求法庭请粮食方面专家出庭作证,审判长表示记录在案。
被告人韩洪亮说,临储粮是国家储粮物资,不能用盈亏去衡量,只有拍卖以后才有商品属性。要计算损失,只能按照实际数量和价格,唯一的方法就是盘库。盘库有两种方法,称重法不具备条件。实物测量法,有图形和底稿进行测算,允许有3%的公差。每次检查都有工作底稿,那是本案最重要的证据,他们执行国家公权力,如果工作底稿上的数据都不真实,涉及到的国家工作人员都涉嫌渎职犯罪。
下一个环节,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公诉人特意向大家阐明,“开庭时,被告人陈述说是公诉人他们指控犯罪,在这里释明,公诉案件都是公诉机关指控的,而不是公诉人个人,本案是最高司法机关指定异地管辖,我与各被告人素不相识,没有个人恩怨。与辩护人也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没有高低之分,只有合议庭高于控辩双方”。
他接着简要发表了先收后转等违法收购行为,赚取差价,违反年度政策文件,大部分临储玉米并非向农民直接收购等行为,中储粮和涉案库点名为租仓实为委托收购。虽然双方之间没有签订委托收购协议,实际上是由各涉案公司收购。他们未按照规定收购,不应获取租仓费、烘干费等费用等。

粮食经纪人一条龙服务



7月26日上午继续法庭辩论。
第一被告人王洪亮强调,自己只能按照中储粮公司的要求去做,“所有粮都是在中储粮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帮助他们收购,指控是错误的。真实情况,中储粮台安县,鞍山市,沈阳市直属部,这些粮大部分都是我身边的粮食经纪人送的,我和中储粮只有仓储、劳务协议,合同内容,我希望法庭和公诉人好好看。”
“中储粮一分钱没给我收购费,我没有义务帮他收粮,我和中储粮关系,我就把库房租给中储粮公司,给中储粮公司提供了劳务。我只关心我的仓储费,其余我不关心,我提供劳务,他不应该给我钱吗?你们上班,不拿钱吗,出租房子,不给你房租你干吗?”
王洪亮说,粮食是中储粮公司的,是中储粮公司在虚假销售,自己帮中储粮提供了手续,但是盈利者是中储粮公司,粮没有卖,“仓库里的粮还是中储粮公司的,跟我们有啥关系,这跟合同诈骗有啥关系?...合同内容,没有一个字是临储粮收购内容...没有任何胆量,敢动中储粮一粒粮食。”
“1万吨粮食鉴定鉴出来,获利七百万元,太可怕了。大同是煤炭城市,不了解粮食行业,赚钱都是几厘,一分,别说七百万了,七万,我都赚不上,再说粮食也不缺啊...”王洪亮开始嚎啕大哭,表示自己冤枉,审判长让其缓一缓,“冤枉不冤枉,在法庭上把理由说清楚”。
被告人王绍柱说,公诉人你们都是城里人,我是农村人,可能你们对农村的情况不了解。现在不像过去,在七八十年代,农民种地,到秋收,打了粮,七八家互相换工,大伙你帮我,我帮你,打粮送粮。以前是只靠种地卖粮,现在有的出去打工,搞副业了,再按照以前的方式完成打粮送粮任务,有点困难,所以社会发展进步,粮食经纪人提供一条龙服务,玉米脱粒,现场卖粮,经纪人一条龙服务,获取一条龙服务该获取的费用,没有额外收取虚假费用。如果以往,农民自己去雇人收粮送粮,付出费用,很不方便,最重要一点,农民种粮目的是什么,为了收益。
“种玉米,种蔬菜,种庄稼,能有几个农民把身份证都带在身上,有部分农民,到粮库,哎,没带身份证,旁边谁带了,那就用他的吧,我们也没办法,那就把身份证用了吧。农民最终,有卖粮,不是诈骗国家,那是央企,卖给他们,指导价,那怎么成了骗局了?”
直到26日下午,本次庭审结束,尚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宣布8月5日继续开庭。

(寻找拘留所)

家属被关进拘留所



前一天,家属在旁听席举纸张呼吁,这一幕本以为告一段落。26日上午11时许,在大同中院门外,申请进入法庭旁听而被禁止的家属王静,再次遭十几位法警一拥而上,告知要对其执行司法拘留,因前一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王静拒绝在文书上签字,法警负责人确认执法记录仪已经录下后,告知下属直接带走。
26日下午,王静的女儿小张为其委托了吉仁泰律师,计划对司法拘留这一强制措施提起复议。吉律师和我是今年中国政法大学商事犯罪辩护研修班的同学,还有中闻同事杨建垒律师。吉律师预料下午的会见未必顺利,邀我们同去,我也叫上了从上海过来旁听的律师朋友。
因为不确定王静会关到哪里,我们四人和家属奔波于大同市两个拘留所之间,最终在第二拘留所找到了刚刚被投所的王静,递交了委托手续和王静交代购买的药品。王静的女儿小张和吉律师向执行拘留的法院工作人员要求归还王静的随身物品,因与案件无关,但是工作人员表示拒绝,要等到王静释放时一并归还,也并未出具扣押物品通知书。
小张在一旁流泪,表示愤怒和不解,心疼妈妈,“本来这整个案子就很委屈,然后就突然出这么个事儿,太无奈了”,也觉得害怕和迷茫。据说,这是至少15年来大同中院刑庭第一次下令司法拘留。
庭审期间,我和小张还有小王,即王洪亮的儿子,坐下来聊了聊。两位都在读大学,小王说,家里出事是2021年9月9号,高三刚开学,家里大人几乎全被带走了,包括爸爸王洪亮,妈妈刘颖,大伯王洪震,舅舅刘涛。对高三学生来说,几乎是灭顶之灾。
旁听亲属介绍,王洪亮之前一直在粮库上班,后来自己下海了,开过大米加工厂,干过贸易,后来自己干粮库。涉案企业在当地属于知名企业,最大的粮食企业,“现在把粮库给封了,人也都抓走了,当地老百姓存在一定卖粮难的问题,小企业会压价,送粮不方便。”
小王之前在盘锦上高中,台安县离盘锦大概有70多公里,妈妈刘颖本来一直陪读,因为胰腺炎发作,刚刚手术,就在台安家里休养。
庭审中,小王看到姑姑王静被法警围住,现场混乱,“我第一时间站起来,就我站起来的一刹那间他(法警)就上来给我锁住了,之后就动不了。”
小张说,视频参与庭审的被告人张玉芹,只是普通打工者,“得尿毒症的老太太,被关了10个月,就因为在这工作了10天,只做了一些很简单的小活儿。”“上次开庭还从东北过来呢,当庭说侦查人员威胁她,不按要求说就把她女儿抓起来。”
“他们拿着一些不是证据的证据到庭上来做证据,包括鉴定报告所有的都是假的,这些人无罪,你就困人三年,家属情绪激动这太正常了,对于我妈来说,两个弟弟,全家,我爸都在里面,还活不活了,”小张的父亲在中储粮工作,因被判职务犯罪,已在服刑。
“我小弟明明学习成绩很好,现在考的也一般,能不受影响吗?高三把父母全抓走了,整个都抄家,相当于毁了他前途,他原来学习都很好,从小就第一,就像今天在庭上的时候,三年父母都在里头,孩子也没冲撞法庭,也没说什么做什么,过激的情绪,三年根本就看不见父母。”
小张说,“除了我们惨,其他人不惨吗?李长柱他母亲瞎了,他妈妈80多,天天问儿子啥时候回来。”
还有2017年入职的王岩,赶上中储粮四查一补,“审计的说这个东西不怎么太合规矩,要求企业整改,之前的那个人有病退休,就正好赶上他(王岩)上来了,我们也找不到那个人,现在谁在这个职务谁签字,他就签个字,什么事他都不知道。也关了三年了,”旁听亲属说。
“他爱人也很激动,去年和前年天天在那喊,没有用,他爸一瘸一拐的也来了,老太太好像是脑血栓,这次他父亲没来,是因为他妈病重,我估计这小子能不能活着出去见他妈都是个事儿。你说他能不情绪激动吗?”
42位被告人,背后的辛酸太多。“我们不是被告,我们属于被迫害的,很明显,家属这么有底气也确实是因为太冤枉,就是太冤枉,要么家属也不可能这么硬气,你要是说我真是干什么违法犯罪,伤天害理的,你抓我们也都可以理解,但我们就是无罪,”小张说。
旁听亲属说,侦查人员抓捕之后,“给各个小区的楼梯楼道,还有小区门口张贴的全是征集(涉黑涉恶)线索的,他们都很失望,一封举报信没接到,什么都没有”。
“我们家属都疯了,在庭上那么闹,我们能不闹吗?太委屈了。三年了,那一个个原来都可健康,都挺胖乎的人,现在都一个个戴手铐,脚镣,又瘦。我老舅妈(刘颖)有胰腺炎,身体有病的家庭主妇,你抓了你问了没关系,给取保候审也好,有一个稍微合理的措施,你关人家三年。孩子本来是青春期,对生活对未来还有什么希望?”小张说。
小张也关心其他被告人,“那些农民工,就是普通老百姓,一年挣个几万块钱,年年过来(开庭),千里迢迢来大同,住宿差旅都是费用,他们请得起什么律师?一个月就挣两三千块钱,今天挣钱今天花,明天挣钱明天花,开一次庭,两三个月又白干了,去年庭审的时候都跟合议庭全部说过,没有用。”
庭审期间,连续几日放晴,大同的天非常蓝,云也是大块的白,紫外线强烈。这次开庭,恰逢大同音乐节,名为“如梦云SKY”,城墙门上悬挂着巨幅海报,许巍、陈楚生、逃跑计划、岛屿心情等,一众音乐人对向往自由的年轻人发出召唤。
此前对于大同的印象是“煤都”,以及周浩的纪录片,出品于2015年的《中国市长》,记录了耿彦波2008-2013主政大同的五年。该片简介,“曾经繁华的中国都市大同市,如今屹立在一堆废墟的旁边。这座城市不仅污染严重,还因其陈旧的基础设施和摇摇欲坠的经济前景而濒临瘫痪。”
十余年过去,看起来,大同已经从煤炭资源型城市,成功转型为旅游城市。夜晚的城墙宽阔舒展,游人如织,新旧气息结合,留有曾经“明星市长”耿彦波的痕迹。在城墙上眺望夜幕中的华严寺,脑海中仍回荡着家属和被告人的哭声。

(小张在拘留所门外)



end


郭睿,女,南开大学毕业,十年中英文媒体时政、法治记者,作品多次获奖。现刑辩律师,同时关注性别公正、公共利益议题。电话:13264032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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