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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中国退役军人事务部发声了:全力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利,强烈谴责山东逆行女司机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佐罗 案例指南 2024年09月02日 00:35

8月31号其官号发文回应:“已于第一时间与战友取得联系、将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全力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崂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相关领导已去往医院看望被打的林先生。

官方的介入和表态即是对战友的力挺、对舆论呼声的回应,同时也是法律赋予的责任。

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七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为退役军人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支持和帮助,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依法解决。

林先生已明确表态,不和解将起诉和申请行政复议,这也意味着打人女司机在结束10天的行政拘留和1000元罚款后,接下来将面临的是还有一些列的法律追责。

而公众最关心的是女司机是否承刑责?

大家也不免会想起:当年那位“当街殴打老师的河南男子常仁尧”,在2019年因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六个月,当年的二审维持原判。

两起案子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不同点在于“殴打老师的男子在案发后第一时间被刑拘”。

而这次的打人女司机第一时间是被治安拘留。而相似处在于都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当街殴打,对方都没有还手,而被打者都有相对特定身份,教师个退伍军人,有悖尊师重教、拥军崇军的公序良俗在一定程度上和造成社会影响的恶劣程度的判定不为关系。

而最关键的一点也是两起案件都存在的争议焦点、究竟属于普通治安案件?还是属于刑法上的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罪不同于故意伤害、它的入罪门槛不需要达到司法鉴定的伤害标准,但在事件程度上要达到“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条件。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等,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即可定寻衅滋事罪。

这个“情节恶劣”包括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严重混乱的、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等等。

当年“当街殴打老师案”最后之所以判定为寻衅滋事罪,除了被告拦截、辱骂、随意殴打的行为外、还存在安排他人拍摄、并广泛传播散布自己打人的视频,严重影响了被打老师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因此被认定是情节恶劣。

这次的打人女司机是否会入罪就要看其行为的情节恶劣程度以及是否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严重侵害,这些都有待警方和检方调查取证。

若被判寻衅滋事罪一般处5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当然,公道无关身份只关乎法治正义,退役军人不可辱,普通老百姓也不可欺。

对施暴者而言不严惩不知错、不震慑不知怕,必须让恶人付出应有的代价而不是让无辜的受害者来承担后果。

后续进展佐罗我也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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