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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问律师:你的委托人是被通缉在逃人员,他怎么委托到你的

最高案例研判 2024年08月31日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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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律师因为代理执行案件,被法院发现“未核实当事人签字真伪,即向法院提交虚假签字的委托授权书”,以及“律师代当事人签署起诉状”,被北京某法院决定罚款2万元。而且,事儿搞大了!

关于以上的处罚,法官跟律师之间有这样的一段对话:
“律师,有当事人提供线索说你有一名委托人是公安机关通缉的在逃人员,怎么委托到你的?”
“我也不知道是这身份啊!当时我怕超过起诉的时间,就代他在起诉状上签字了。”
“由于你伪造签名,对案件审理造成严重影响,是典型的妨碍诉讼的行为,作为律师,这种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你应该非常清楚啊!”

“我知道错了,我就是存在了侥幸心理,图个省事,没想到捅了娄子。我以后绝对不会了!”
作出法院罚款决定书后,法院向北京某律所发了司法建议。律所收到法院的司法建议后十分重视,对律师代理行为表示深刻反思和歉意,并提出整改措施。
不过,也有律师认为,随着网络的发达,很多律师业务的办理,都是通过网络文件或是邮寄的方式实现的。对于距离较远或是异地代理的案件,每次法律文书的签署,都让当事人或律师跑到另一方的所在地,成本着实不小。不得不采取的方式是,当事人在签字的时候,有必要律师要求其专门录个同步视频予以证实。
有律师感言:律师执业风险无处不在。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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