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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耀辉律师十大有效辩护案件(更新于2024年1月)

李耀辉律师 法耀星空
2024-09-05

十大有效辩护案件(更新于2024年1月)

  法耀星空原创  日本学者田口守一所言,现在的辩护权论强调的是保障辩护人委托权,今后,辩护权论必须向可以接受有效辩护的辩护机能论发展。未来刑事辩护的有效性将是刑事诉讼改革必然趋势。

作者|李耀辉
TEL:177 1711 7747

Feb.

8‍

法耀星空(ID:fayaoxingkong)

www.liyaohui.net

十大有效辩护案件






从2016至2024年1月办理结案的案件中,主要从辩护方法、过程、结果等方面选择具有一定意义的十个案件,姑且作为十大有效辩护案件。

更新于2024年1月



金沙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邓某、黄某等6人生产罐装白酒,贴标酱香型白酒售卖,白酒符合酱香型的理化标准,因工艺和原材料不符合国家推荐标准,6人被抓,面临十年以上刑期,其中第一被告人量刑建议15年。

2022年11月16日,一审开庭后8个月,即将宣判前,徐昕律师团队接案,郑晓静、李耀辉、卫旖雪、邵晨阳、朱虹宇、佟进、王任飞、李仁钬等律师介入案件,以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为抓点进行全方位辩护。经反复投诉,最终鉴定意见被撤回,实现了案件的逆转。2023年4月27日,一审判决变更罪名为非法经营,6人均实报实销,案件妥善解决。本案是一起一审宣判前紧急辩护的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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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法院宣告无罪案


2024年1月25日,邯郸复兴区人民法院向赵媛媛及其辩护人李耀辉律师送达了迟到的无罪判决书,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赵媛媛犯妨害公务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赵媛媛及其辩护人提出认定赵媛媛犯妨害公务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解、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判决赵媛媛无罪。法律本是公正的,纵然公正有时候会迟迟而至。
本案从发生到判决无罪历经五年半时间,曾两次判决有罪,两次上诉,两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我作为赵媛媛的辩护人,自2019年1月23日介入本案,一直坚持无罪辩护,家属也给予巨大支持,最终法院宣告无罪,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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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友涉嫌诈骗罪不起诉案


回顾办理此案的过程,辩护活动还是十分艰难的。单从结果来看,应该算是一次成功的辩护。一个好的诉讼结果,需要当事人与辩护律师一起努力实现,同时也需要辩护律师拥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和经验。本案检察机关实事求是办案,坚持原则,对徐老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勇气也是令人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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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某某涉嫌挪用资金罪检方撤诉作不起诉案


2019年12月20日,辛集市人民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为由对一起耗时五年时间的挪用资金案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我在法院阶段介入,经过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召开一次庭前会议,期间延期审理补查一次,历经三次开庭审理,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指派李耀辉律师、罗云鹏律师担任冯某某一审、二审辩护人,发回重审由李耀辉律师、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崔惠民教授担任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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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罪免处案


本案历经六年多时间三次发回重审,三次变更罪名,三次改变量刑。检察院指控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法院宣告均不成立,却变更罪名判处高利转贷罪,判处二年两月,缓两年六月,上诉发回后,加刑判处三年,缓刑三年,上诉后再次发回,又改回判处二年两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再次上诉,又发回,改变罪名为骗取贷款罪,对我的当事人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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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涉嫌诈骗无罪案

   

2023年,石家庄地区法院共判处各类刑事案件被告人1.3万人,其中宣告无罪31人,无罪判决率约千分之二。31人中包括相当的自诉案件,据内部人士称,公诉案件肯定不超过10人,无罪判决率约万分之七。


幸运的是,2023年我贡献了1件 无罪判决(公诉)案件。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后,法院宣告被告人无罪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最终在我们律师的坚持不懈的辩护,家属鼎力相助下,加之承办法官的责任和担当,取得了无罪的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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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无罪案

 
2017年4月23日,二审法院终于宣告驳回邯郸市检察院抗诉,维持原判(无罪)。一审曲周法院判决四被告人无罪,而曲周县检察院提起抗诉。2017年1月23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二审进行了公开审理。4月21日裁定驳回抗诉,维持一审无罪判决。本案横跨5个年度,6次开庭审理,8次补充侦查,2次发回重审,仅最后一次发回重审一审审理就进行了1次庭前会议,3次庭审,可谓马拉松式审判。点评:一份司法判决很难做到面面俱到,皆大欢喜,也很难满足单一的利益和价值追求,只能在多元的利益面前寻求一种综合平衡,但是本案的无罪判决惊世骇俗,虽然历时之久,但造就一份堪称完美的判决,并奠定了警察执法的正当程序的基本标准,对此本案的被告人和曲周县法院和邯郸中院都作出了巨大贡献,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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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无罪辩护案例30进10 | 河北王振江案判无罪更深层次的意义


张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虚开发票免处案


本案历经两次退侦、三次审查起诉、三次开庭,最终在2016年年末宣判。被告人被控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虚开发票罪三项罪名。一审法院判决滥用职权罪免于刑事处罚,玩忽职守罪不成立,虚开发票罪免于刑事处罚,最终数罪合并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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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某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撤诉不起诉案

  

马淑琴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检察院以事实、证据发生变化为由,决定撤回起诉,法院准许其对马淑琴撤回起诉。在看守所关押1年零6天的马淑琴于2017年12月29日无罪释放。

2018年1月26日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对马淑琴作出不起诉决定。4月28日向马淑琴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身健点评:本案对于政府和司法部门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政府部门应当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导入法治轨道,严格依法处置案件,切实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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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撤诉不起诉案


本案共指控了两个罪名。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两罪,在审查起诉阶段,拿掉了妨害公务罪,只起诉了一项危险驾驶罪,法院开庭前,检察院又补充起诉妨害公务罪,开完庭三个月后,又撤销对危险驾驶罪的指控。2022年6月29日隆尧县人民法院认为检察院的撤回起诉决定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准许检察院撤回起诉。当日向当事人林某送达了《刑事裁定书》。2022年7月21日检察院对林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于当日向当事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隆尧县检察院认为,本案证据发生变化,证明林某醉驾驾驶机动车故意闯卡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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